20xx年,是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之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中院“大排查、大化解、大防范”活动的部署要求,我院党组决定,自3月1日—12月31日在全院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大防范”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突出性、根本性问题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集体进京上访、极端非访为目标,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的基本工作思路,扎实深入开展我院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大防范”活动,全力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存在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与防范工作。
2、重在调处和源头预防原则。各部门要坚持矛盾预防、化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边排查、边调处、边防范,做到排查、调处与防范并重,同步进行,同步实施。
3、注重实效原则。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调处不留空挡,防范工作措施有力,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争取又好又快地将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
4、奖优罚劣原则。对成效显著的,大力表彰;对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活动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活动目标
1、通过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大防范”活动开展,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突出涉诉信访问题得到解决;矛盾化解率达到95%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