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为进一步推进人身伤害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根据《XXXX》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建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为指导,全面贯彻XXX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发挥诉调对接机制更加便捷灵活、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协调各自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诉调对接工作;副组长(诉调对接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协调、安排诉调对接的日常具体工作,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XX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XX旗公安局局长、XXXX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XXXXXXXX法庭庭长
(二)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
在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充分发挥纠纷分流、诉非衔接、指导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案民警和特邀调解员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1)宣传人身伤害及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提供纠纷解决机制引导;
(4)指导当事人向旗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提起诉讼;
(5)旗公安局推荐调解员以法院特邀调解员身份调解道交纠纷。
三、参与化解道交纠纷对接内容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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