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xx政办函〔xxxx〕xx号)文件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对我市的政府法定债务、政府隐性债务、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房地产领域风险、防“爆雷”、“过紧日子”、“砸锅卖铁”等工作进行梳理排查,分类逐项制定完善化债方案,并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化债方案如下:
一、地方债务基本情况和当前化债进展
以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xx年xx月签字确认报送国务院的截至xx年xx月xx日的地方债务数据为基础。截至xx年xx月xx日,x市地方债务共计xx亿元。其中,政府法定债务xx亿元、政府隐性债务xx亿元,不存在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融资平台债务中未纳入隐性债务但需政府偿还的部分、地方政府需偿还的其他债务、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和可能需政府承担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债务等情况。
(一)政府法定债务
截至xx年xx月xx日,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xx亿元。按种类统计,一般债务xx亿元、专项债务xx亿元。按层级统计,市级xx亿元(占比xxx%)。棚改债务x亿元。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全市法定债务到期本金x亿元(xx年到期本金x亿元,xx年到期x亿元)。其中:再融资偿还x亿元(xx年再融资x.xx亿元,xx年再融资x亿元);安排预算资金偿还x亿元(xx年预算资金偿还x亿元)。
xx年x月至xx年x月,全市法定债务到期利息x亿元(其中xxxx年x月至xx月法定债务到期利息x亿元;xx年x月至x月法定债务到期利息x亿元)。预算资金付息x亿元(xx年已付息x亿元,xx年x月至x月已付息x亿元)。
(二)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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