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来,我县结合实际认真认真制定了《实施细则》,推动领导干部既能上又能下,取得一定成效。去年以来,根据《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干部现实表现,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的干部x人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进行调整x人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能上能下的思想认识和知晓度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规定》下发后,我县从思想认识上入手,把抓学习贯穿落实的全过程。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规定》的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我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的要求,召开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规定》精神,充分认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大意义、调整情形、调整程序、工作纪律等,始终认识到要《规定》是为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规定约束,把“严”的主基调渗入到领导干部思想上。
(二)组工干部熟练学。组工干部是操作《规定》的具体执行者,必须对《规定》我县《实施细则》熟练掌握、得心应手。举办了组工干部学习《规定》培训班x期,培训x人次,并实行严格的闭卷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为更好执行《规定》奠定了基础。开展了一次《规定》学习大练兵活动,以实际案例为题目,以实战方式操作干部能上能下全过程,促进组工干部熟练掌握《规定》和《实施细则》。
(三)一般干部深入学。由县委组织部主办,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两期《规定》培训班,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轮训了一遍。培训既讲清楚《规定》,又列举身边能上能下整合,让干部知道《规定》的出台是动真来实,不是摆样子,树立起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