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要求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促进贫困户尽快脱贫,确保不返贫,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民增收潜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是新时期推进脱贫攻坚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而紧迫任务
庭院经济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以庭院为基地、以商品生产为目的,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形成的经济模式。我市庭院面积相对较大,全市农户庭院面积26.9万亩,可利用面积18.2万亩,户均可利用面积0.6亩,但受农民思想观念陈旧、经济意识不强、缺市场信息、缺种养技术、缺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目前庭院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低。因此,新时期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显得十分迫切、十分重要。
首先,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庭院经济,能够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庭院及房前屋后的土地空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配置农村的闲散劳力、富余时间,拓宽农民增收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可以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确保不返贫。
其次,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有利于改变农民思想观念,增强经济意识、商品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传统技术优势,调动农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有利于新技术、新成果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带动农村科技创新;有利于推动农业集约化经营,推进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发展庭院种植、养殖、加工、沼气、乡村休闲旅游等,可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
第三,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庭院果树、“四位一体”生态模式、生态特色农家乐等,在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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