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作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围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助推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强化服务民营经济的制度保障
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了专题部署。全市政法机关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分别成立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整体协调配合。市委政法委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市级政法各部门和住建局、律师协会、仲裁委、市建筑业协会等,到区县开展打击建筑领域犯罪行为专题调研,赴浙江东阳等地学习保障服务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经验,后经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市委政法委依法维护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纪要》,为维护建筑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建筑行业良好发展氛围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市中级法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十四条举措》,从转变司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着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市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打击犯罪、加强监督、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精准把握法律界限,强化涉民营企业保护诉讼活动监督等方面,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公安局制定了《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要点》,细化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形成了以30条具体工作措施为主体框架的服务体系。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贯彻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的通知》《XX市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实施办法》等,在民营企业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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