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扎实、稳妥、高效推动我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2x〕35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x〕7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x市办发电〔202x〕40号)等法规文件及2月27日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xx年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为:对整治库中鉴定为C/D级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完成整治;对初判存在结构安全性隐患的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完成评估鉴定,并及时管控和处置到位;对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加强动态管理;对存在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的居民自建房,加快推进整治;对所有存在经营安全性问题的居民自建房,进一步排查经营业态、服务人数和经营状态,并制定整治计划,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房屋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协同推进存量隐患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须”、“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在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的“四性”安全隐患(含地质灾害隐患)和问题持续抓好整治销号。主要任务如下:
1.加快推进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对整治库中存在C/D级结构安全性隐患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在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