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燃气行业现状,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城镇燃气发展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和“保安全、保供应、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为总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燃气安全运行能力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在202X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隐患排查,开展专题治理整顿,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燃气安全。
1.持续推进隐患排查
(1)坚持对城燃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每季度要完成一次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的全面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不断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和问题,对所有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录入到智慧燃气平台,逐个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2)坚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对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间断抽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溯源管理,倒追相关城燃企业是否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发现问题,不采取措施仍然正常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