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着力解决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自20xx年9月初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及任务
在对影响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实施日常监管,以及前期开展各类市场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查处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开展“打假保名优”行动。以维护本地区名优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群众消费安全为核心内容,以我市驰名商标企业、著名商标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外省驰名商标企业驻我省分支机构、当地知名骨干企业等“五类”企业为重点维权对象,以农资、建材、服饰、日用品、化妆品、食品、酒类产品等季节性消费热点商品为主要监管品种,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伪造产品产地或生产日期和质量标志等假冒侵权行为。
(二)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互联网广告、科技致富广告及概念炒作宣传等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行为。
(三)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以医药购销、保险代理、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房地产开发等为重点领域,深入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四)查处公用企业、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和强制交易行为。以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为查办重点,着力查办公用企业、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和强制交易行为。
(五)查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在整治活动期间,要注意收集各类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证据和线索,加大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的有效查处力度。
(六)继续推进打击“傍名牌”工作。各工商所要在二季度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对仿冒知……
一、整治重点及任务
在对影响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实施日常监管,以及前期开展各类市场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查处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开展“打假保名优”行动。以维护本地区名优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群众消费安全为核心内容,以我市驰名商标企业、著名商标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外省驰名商标企业驻我省分支机构、当地知名骨干企业等“五类”企业为重点维权对象,以农资、建材、服饰、日用品、化妆品、食品、酒类产品等季节性消费热点商品为主要监管品种,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伪造产品产地或生产日期和质量标志等假冒侵权行为。
(二)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互联网广告、科技致富广告及概念炒作宣传等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行为。
(三)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以医药购销、保险代理、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房地产开发等为重点领域,深入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四)查处公用企业、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和强制交易行为。以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为查办重点,着力查办公用企业、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和强制交易行为。
(五)查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在整治活动期间,要注意收集各类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证据和线索,加大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的有效查处力度。
(六)继续推进打击“傍名牌”工作。各工商所要在二季度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对仿冒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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