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共XX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检验教育整顿第一阶段成效,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为开展第二阶段查究整改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深人开展,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评估验收对象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一般干警。
二、评估验收内容
1.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机构成立情况。看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情况,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公布省委第X驻点指导组举报热线电话和举报箱地址,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问卷调查情况,落实是否规范。
2.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情况。一是看参加全市政法干警大学习情况,看花名册和学习记录。二是看政法各部门扎实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是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一次纪法宣讲活动,组织一次廉政法规考试,组织旁听一批公开庭审有影响的案件,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每月至少组织本部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查看有关资料、照片、影视材料和学习笔记。三是政法各部门学习小组学习情况。是否确定责任组长,制定本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学习计划情况,分专题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情况,即各小组要开设一个学习课堂、确定一 名学习辅导员、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不少于1小时。查看学习资料、学习计划、学习笔记。
3.个人自学情况。看自学内容和学习篇目。教育整顿期间,每名政法干警学习篇目不少于60篇。
4.研讨座谈交流情况。看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记录和班子个人学习记录,看个人研讨交流发言稿。看各学习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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