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XXX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在XX建设"重要窗口"中展示法治XX建设成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XXXX为指导,深入贯彻XXX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XX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部署要求,将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市总体布局,完善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体制机制,推进司法所承担乡镇(街道)法制机构职责改革和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提升基层组织公信力、执行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为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某市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乡镇(街道)法制审核能力建设。以乡镇(街道)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为重点,推行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乡镇(街道)要加大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强化法律顾问与司法所共同承担法制审核工作。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议题时,要安排司法所所长或者法制审核岗位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司法所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工作需要,核定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司法所专项编制。对暂时缺少法制审核岗位人员的司法所,过渡期内由县级财政落实经费,由县级司法局结合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选聘优秀青年律师常驻司法所辅助管理日常法律事务。县级司法局要指导乡镇(街道)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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