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绩观决定了平时的工作取向,对整个农村的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笔者在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交流过程中,发现少数同志在为谁创造政绩、如何树立政绩等观念方面出现了一些偏差,主要体现在:
一是树立政绩的意识存在偏差,体现在过于求稳,造成发展滞缓。一些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认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保稳定,只要不出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有许多基层干部基于前些年的工作教训,认为开拓性地抓发展、抓调整,难免会冒一定的风险,既然如此,不如得过且过,稳中求“升”,有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年来没有任何起色。二是创造政绩的方式存在偏差,体现在脱离实际,违背发展规律。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到一个新的地方以后,为了突出本人的工作,喜欢将前任的发展思路丢在一边,另起炉灶,人为地破坏了经济发展的连贯性;有的忽视群众的创造性,仅凭个人好恶和意愿,从主观上出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结果事与愿违。三是追求政绩的目的存在偏差,体现在急功近利,忽视长远发展。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不多,更热衷于向领导邀功请赏,喜欢超越现实条件,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发展口号和指标,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有的为在短期内出效果、出政绩,忽视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造成了一任的政绩,几任的包袱。
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政绩观念上出现的一些偏差,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观念方面存在问题。个别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工作的目的更多地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围绕个人升迁做打算,而不是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以这种思想为基础产生的政绩观,势必偏离正确的轨道。二是政绩考核体系存在缺陷。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过多偏重经济建设内容,精神文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占的份额偏少;考核标准比较随意,缺乏科学依据,许多基层干部的主要精力就是围绕着上级领导转;考核项目过于繁杂、笼统,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有的地方看政……
- 上一篇: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