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概念。所谓包容性增长就是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与“科学发展观”和“协调发展”、“和谐社会”都是一致的。作为政府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市场主体的发展者、市场秩序的监管者和消费权益的维护者。如何促进市场主体包容性增长,工商机关应该大有作为。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做到“四个统一”、加强 “四化建设”、实现“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坚持“四个只有”等一系列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实际上是对包容性增长的题中之义。付诸于具体实践,笔者认为,各级工商机关应把包容性增长的精髓贯穿于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牢固树立“大服务”理念,大力建构“大服务”体系,切实运用“大服务”职能,努力把市场主体做多、做活、做优、做强。
一、优化准入服务,打造绿色通道,在促进市场主体增量上诠释包容性增长
1、完善主体准入畅通机制。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工商局一系列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政策文件,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许、非禁即放”的原则和“准入门槛能降则降、审批权限能放则放、办事手续能简则简、办理速度能快则快、指导服务能优则优、服务效能能高则高”的要求,完善“一个窗口许可”服务,全面推进网上登记、网上年检,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及社会组织成为市场主体。同时,要加强工商窗口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要求窗口人员努力做到“四要四不五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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