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以公正执法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提出了部署要求,强调“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这一部署要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执法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精髓要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认识、分析、解决新时代推进公正执法司法问题,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公正执法司法、怎样实现公正执法司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在为什么要公正执法司法的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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