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交易处置监督,安全生产部负责资产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审计部负责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资产的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实物资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