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分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大力营造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税收法治意识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继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市局安排,现就做好第2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经过这几年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已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形成了优质的品牌效应。继续沿用这一主题,有利于深化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宣传,有利于宣传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和成效,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建设和谐税收,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
二、统筹安排,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讲求实效。要围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宣传月期间,总局、省局、市局将举办一系列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并参照上级局的活动项目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安排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积极参与总局组织的宣传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有:举办纪念税收宣传月20周年座谈会,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税务总局领导在重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与央视合作,播出系列专访、公益片和宣传片;向全社会推出全国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宣传活动;部署开展全国税法动漫大赛等一系列活动。
(二)配合省、市局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省局将组织开展“美好天府·和谐税收”主题宣传活动。抓好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邀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张明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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