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报告关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部署安排,结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就开展村级小微工程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XX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安排,紧盯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资金来源于上级主管部门或村集体自筹、通过村级账户进行结算的道路沟渠、建房改厕、农田水利、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新建、改建、拆除、修缮等小微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中存在的虚构工程、虚报项目、虚增工程量、偷工减料以及优亲厚友、直接发包、高价结算、玩忽职守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强化“室组地+部门”联动协作,着力发现和整治村级小微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村级小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管,降低廉政风险,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小微工程廉洁高效实施,以廉洁阳光工程助推“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二、整治重点
(一)小微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小微工程项目审批中上级部门项目建设内容与立项批复不一致、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工建类项目无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未批先建、违法占用耕地,未制定征地补尝方案或补助不合规;小微工程项目决策未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三审两公开一记实”决策程序,谋划论证不足、缺乏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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