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法制建设,提升经营风险的防控能力,2015年,XX公司领导班子始终坚持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的领导,高度重视公司的法制工作,落实公司法制的建制,逐步向“依法治司”的目标靠拢、前进。有关情况如下:
一、企业法制机构组织建设不断完善
2015年,XX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计划》的要求,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由总会计师担任总法律顾问,由财务部部长担任副总法律顾问,并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设立了法律事务室,促使公司的法制机制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同时,公司外聘了广州XX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就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权益。
二、法律审核介入企业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全过程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XX公司将法律事务室的法律审核意见确定为公司作出重大决策的前置条件,总法律顾问、副总法律顾问以及法务专员全程参与企业重要会议并对重要经营决策提出法律审核意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规范了公司的依法决策,保障了决策的合法合规,降低了系统性法律风险。
同时,XX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暂行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经济合同法律审核、授权委托书法律审核及重大项目法律参与等公司制度,凡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授权委托书等均需由法律事务室进行法律审核。
三、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经济合同审核把关率显著提升
2015年,XX公司全面展开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法律专员全程参与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原有33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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