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进完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导向作用。”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与新时代下税务党建工作相适应、与现代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模式和制度,能够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各项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目前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下的机关党建工作实践效果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需要大力改进。只有建立健全、完善、务实的机关党建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核心引领作用,才能确保机关党建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一、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的意义
(一)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载体。
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利于督促、激励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聚精会神抓党建,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提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是提高税务基层党建能力的迫切需要。
建立完善税收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成绩进行考评,能够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税务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规范和完善自身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更好地围绕税收中心服务大局,更好领导和推动税务事业建设和发展。
(三)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是提升税务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建立完善税收党建工作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先进的党建工作管理模式,形成科学完备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考核的指标、内容、形式,有利于党建工作落实;有利于实现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推动税务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和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