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打造美丽xx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XXXXXXX为指导,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安徽,坚持生态优先,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加快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质增效行动,有效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我县实际,划分功能区实行对应管理,因地制宜,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相关产业的进入,对全县森林资源分类保护、科学管理。
坚持严格考核、问效追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林业增绿增质增效、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长制的长效实施。
(三)总体目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