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油品市场监管,确保油品质量达标,减少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污染,根据《市强化油品质量和重型柴油车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油品质量和重型柴油车监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空气质量改善为导向,运用法律、科技等综合手段,强化依法治污、标本兼治、区域联控,突出常态监管执法和短期重污染应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油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重型柴油车排放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非法小炼油厂及生产劣质油品行为的排查、惩处力度,持续攻坚,挂帐整改,集中查处一批突出油品质量和重型柴油车污染问题,着力推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治时间安排
1.自查治理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
2.抽查督导阶段(7月16日至8月1日)。县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各乡(镇)、开发区排查及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整改总结阶段(8月2日至8月15日)。各乡(镇)、开发区对县专项检查督导组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深入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用柴油质量和重型柴油车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重点
(一)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
1.严控油品生产环节。开展成品油进口、加工、生产环节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劣质油品违法行为。对非法小炼油厂、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列出非法小炼油企业详单,以高压态势对非法小炼油企业予以坚决取缔。(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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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空气质量改善为导向,运用法律、科技等综合手段,强化依法治污、标本兼治、区域联控,突出常态监管执法和短期重污染应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油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重型柴油车排放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非法小炼油厂及生产劣质油品行为的排查、惩处力度,持续攻坚,挂帐整改,集中查处一批突出油品质量和重型柴油车污染问题,着力推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治时间安排
1.自查治理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
2.抽查督导阶段(7月16日至8月1日)。县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各乡(镇)、开发区排查及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整改总结阶段(8月2日至8月15日)。各乡(镇)、开发区对县专项检查督导组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深入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用柴油质量和重型柴油车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重点
(一)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
1.严控油品生产环节。开展成品油进口、加工、生产环节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劣质油品违法行为。对非法小炼油厂、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列出非法小炼油企业详单,以高压态势对非法小炼油企业予以坚决取缔。(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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