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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领导学用条令集训授课:走出被动、争取主动,切实发挥条令在管理中的作用

10-29 德育素材网
当前,基层有这样一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部分士官不愿意干班长,个别干部不愿意当主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是工作多怕累吗?是担子重怕担吗?是转了士官、当了干部想躲清静吗?都不是,而是管理压力太大,怕风险。客观讲,现在官兵成份复杂不好管、隐患诱因增多不易管、上挤下压管不好的问题确实存在。但我觉得,抓好管理并不难,用好条令是关键。条令在管理中具有“四两拔千斤的撬动作用、万变不离其宗的中轴作用、润物无声春风化雨的塑造作用”,条令就是管理工作的支点。根据集团军安排,今天我围绕《走出被动、争取主动,切实发挥条令在管理中的作用》,谈一下按照条令加强管理的一些认识和感受,希望能给同志们以启示。
  一、转换思维,用正确的视角看待条令
  条令是什么?在一些同志眼里,条令就是:权威的法典,规范的措施,强制的手段,不可逾越的红线。这种认识,虽然符合军队的特殊性,有利于严明军纪,但是也把条令放在了官兵的对立面上,导致一些同志对待条令第一反应就是抵触,面对强制想抵制,遇到红线想越线。那么,条令条例到底应该怎么看?作为一线带兵人,必须转换思维,端正视角,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要认识到:条令是帮人的,而不是整人的;条令不都是红灯,还有黄灯和绿灯。只有这样的观念确立了,大家才能正确看待条令,积极运用条令,心悦诚服地接受条令。我看,积极的、正面的看待条令,要认识到以下4个方面。
  第一,条令不是枷锁是护栏。条令条例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法的作用是什么呢?我看有三种:一种是,惩戒作用;另一种是,警示作用;第三种是,保护作用。大家看待条令条例,不能只看它的惩戒作用,还要看到它的警示作用和保护作用。通俗地说:条令不是用来束缚人的,而是用来保护人的;条令表面是管控,背后实际是负责。俄国有一个寓言,讲的是:有一个骑师,训练出了一匹十分驯服的好马。他想,给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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