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必然地提出了一个有没有“和谐哲学”的问题。文章对毛泽东主张的“斗争哲学”及其实践结果进行反思,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指出其忽视同一性的偏颇。进而,论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实际上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和谐哲学”。这种“和谐哲学”更加强调和尊重事物的同一性,与“斗争哲学”有着显著的差别,但也不是像“斗争哲学”那样要指代马克思主义哲学。斗争与团结,斗争与和谐,相互联系,共存互补。新的时代,更要大力倡导和坚持“和谐哲学”。和谐,是人民团结、社会稳定、制度规范、关系融洽、发展有序的最高表现。“和谐哲学”的核心,在于倡导一种互助、合作、团结、和谐、稳定、有序的价值取向。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要以“和谐哲学”为指导,把和谐作为一种根本和长远的价值目标,在和谐与不和谐两种因素的矛盾运动中,坚定不移地朝着社会更加和谐的方向前进。
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和谐社会,必然地提出了一个“和谐哲学”的问题。到底有没有“和谐哲学”?如果有,其内涵又怎样界定和把握?怎样处理“和谐哲学”与其他哲学思想的关系?等等,对此加以探讨,有利于明确和深化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有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新形势下的繁荣和发展,更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新的科学合理的价值取向。
一、“斗争哲学”反思
说起和谐哲学,我们首先会想到以往耳熟能详的“斗争哲学”。1959年8月16日,毛泽东在《机关枪和迫击炮的来历及其他》一文中说:“旧的社会斗争止息了,新的社会斗争又起来。总之,按照唯物辩证法,矛盾和斗争是永远的,否则不成其为世界。资产阶级的政治家说,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一点也不错,不过,斗争形式,依时代不同有所不同罢了。”(注:《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卷第104页。)
“斗争哲学……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