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个机制”,强化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
新《消防法》将“政府统一领导”作为消防工作原则的首条,强调了“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并从消防宏观规划、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等六方面明确了政府的具体消防工作责任,要保证“政府”履职履责到位,就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动抓消防工作的有效机制。
建立政府消防规划评估监督机制。新《消防法》第八条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和建设职责。我省多数地方城乡消防规划没有严格依法执行,政府对消防规划变动随意性大,占用消防用地现象普遍。因此,建立政府消防规划评估监督机制迫在眉睫,可由省级政府牵头,专门成立一个以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市政、通信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消防规划评估监督组织,每年定期对下级政府编制实施消防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检查评估,对政府和部门履行实施消防规划的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从而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乡村建设同步发展,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确保完好有效。
建立政府消防工作分析预测机制。目前,我国对火灾等灾害事故事前分析预测方面的研究仍十分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按照新《消防法》规定,准确把握本地火灾形势,正确指导火灾防控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将很难实现。因此,建立政府消防工作分析预测机制,可以为政府正确组织领导消防工作,及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真正在消防工作中贯彻“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指导思想。各级政府可以建立一个由统计、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消防工作形势分析预测机构,定期对消防工作发展动向提供正确判断,及时回应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
建立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目前,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在社会公共事务考核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责任状虽年年签,但一些责任目标却年年不能落实。要解决……
新《消防法》将“政府统一领导”作为消防工作原则的首条,强调了“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并从消防宏观规划、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等六方面明确了政府的具体消防工作责任,要保证“政府”履职履责到位,就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动抓消防工作的有效机制。
建立政府消防规划评估监督机制。新《消防法》第八条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和建设职责。我省多数地方城乡消防规划没有严格依法执行,政府对消防规划变动随意性大,占用消防用地现象普遍。因此,建立政府消防规划评估监督机制迫在眉睫,可由省级政府牵头,专门成立一个以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市政、通信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消防规划评估监督组织,每年定期对下级政府编制实施消防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检查评估,对政府和部门履行实施消防规划的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从而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乡村建设同步发展,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确保完好有效。
建立政府消防工作分析预测机制。目前,我国对火灾等灾害事故事前分析预测方面的研究仍十分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按照新《消防法》规定,准确把握本地火灾形势,正确指导火灾防控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将很难实现。因此,建立政府消防工作分析预测机制,可以为政府正确组织领导消防工作,及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真正在消防工作中贯彻“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指导思想。各级政府可以建立一个由统计、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消防工作形势分析预测机构,定期对消防工作发展动向提供正确判断,及时回应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
建立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目前,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在社会公共事务考核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责任状虽年年签,但一些责任目标却年年不能落实。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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