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告监管,一个敏感而沉重的话题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扎实开展广告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但不可否认,市场上虚假违法广告仍如魔影鬼魅般困扰和欺骗着消费者。特别是一些媒体发布医疗、药品、食品、化妆品等虚假违法广告有过之而无不及,已成为工商部门监管不良广告的软肋。下面,笔者从“三个效应”入手,分析其中乱象,探讨行之有效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破窗效应”亟待全力阻止
一幢大楼有一扇窗户的玻璃被打碎了,如果不及时修好,其他人就可能受到某种暗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社会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破窗效应”。其实,“破窗效应”也见于媒体广告监管中,一些媒体屡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有时是“破窗效应”作怪。
由于受地域、社会环境、管理尺度等多方面的影响,不同地区工商执法机关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方式、效能有所差别,广告监管的“一碗水”难以端平。这是客观存在,也是“破窗效应”产生的原因之一。比如,某省都市报、晚报、电视台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时有所见,群众恶之怒之,但部分媒体仍然我行我素,仍无动于衷,何也?不是省级、省会城市工商机关没有管理,而是管理力度难以让相关媒体痛定思痛,杜绝不良广告现象。
一个省级都市报、晚报、电视台经常发布涉嫌虚假违法广告,会给市、县级媒体以“榜样”,以某种“暗示”,“破窗效应”则应运而生:窗户既然有破的,是不是可以再多扔几块砖头?于是上行下效,依葫芦画瓢,致使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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