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末位调整制度在整个公安机关中逐渐被淘汰的趋势来看,我们亟需采用一种新的管理方式来考核民警的业绩,从而达到更好地管理队伍的目的。为此,近年来,各个公安机关都采取了绩效考核制度,这种制度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弥补了末位调整制度中的很多漏洞。本文通过论述绩效考核的在实践中的优越性来证明绩效考核是一种与时俱进、一种以人为本、一种高效的管理方法。另一方面,笔者结合实际分析了绩效考核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弊端,通过自己与相关指导老师的联系沟通、查询资料,并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后,总结了一些对策及措施。
关键字:公安机关 公安民警 绩效考核 制度完善
绩效考核制度是以促进公安机关实际工作业绩、提高公安机关实际执法效用的一种正规化、标准化、法律化的制度。对整个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执法行为的规范、执法态度的改善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民警个人来说,该考核制度也是一种促进剂,民警个人可以通过努力在相关方面取得成绩,获得优势。那么,绩效考核制度从何而来、其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在实践中又有哪些弊端,下面本人予以简要阐述:
一、绩效考核制度的渊源及合理性
(一)绩效考核制度的渊源。绩效考核起源于英国,在英国实行文官制度初期,文官晋级主要凭资历,于是造成工作不分优劣,所有的人一起晋级加薪的局面,结果是冗员充斥,效率低下。1854—1870年,英国文官制度改革,注重表现和工作才能的考核制度开始建立。根据考核结果的优劣,实施奖励与升降。考核制度的实行,充分地调动了英国文官的积极性,从而大大提高了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增强了政府的廉洁与效能。英国文官考核制度的成功实行为其他国家提供了经验和榜样。美国于1887年也正式建立了考核制度,强调文官的任用、加薪和晋级,均以工作考核为依据,论功行赏,称为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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