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被监管对象阳奉阴违、抵触反感,甚至直接对抗的现象,给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较大影响,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被监管对象对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不足。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印象就是“给企业找茬的”,就是来“罚款的”。不能正确对待和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逆反心理严重,轻视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经验丰富、又没有发生过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资历深厚的企业管理人员,自满心理较重,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服气”。个别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本位思想严重,认为是“自己的天下”,一切自己说了算,一旦安全监管人员进入其“领地”进行监督检查就很不舒服、仿佛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衅,不但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不配合,而且带头发牢骚,特别是面对比自己年轻、工作经验少的安全监管人员时,表现更明显。
二是一些年轻气盛、经验欠缺的安全监管人员由于不熟悉安全监管业务、工作经验少,说话口气大、不能站在被监管对象的角度尊重被监管对象,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隐患和问题,在安全监管过程中缺乏客观、公正和指导性,导致被监管对象产生逆反心理。
对 策:
一是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安监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知识,戒除浮躁心理。
二是安全监管人员要有良好的管理技能,从企业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来看,安全监管人员应掌握运用以下四种技能。一是调查研究的技能;二是宣传教育的技能;三是组织协调技能;四是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的技能。
三是安全监管人员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严、细、快、勤、实”这五个字上,“严”就是对自己的工作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