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必须以“两个共同”为主题,以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为主线,把民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才能精准发力、创新举措、协同推进,汇聚起推进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激发民族工作内在动力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关键在人。要抓紧基层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法治能力强的民宗干部队伍,创新创优少数民族服务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配强调优民族工作队伍。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分级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各村(社区)明确主要负责人牵头协调,民宗工作信息员负责对接联络,综治、人社、民政等服务窗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工作。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到位。每年将民族工作列为镇(街道)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镇(街道)和社区主动承担起民族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为基层压担子、添动力。三是定期排查,实现民族团结服务覆盖到位。每年组织社区开展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情况,作为开展民族工作的依据。四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不断深化服务内容。民宗和社区干部定期走访少数民族同胞,加强联系沟通,掌握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团结和谐。
二、创新形式,拓展空间,营造民族工作浓厚氛围
坚持把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大政方针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不断拓展宣传网络,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民族工作宣传的政策性、时代性和实效性,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支持力度。
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七进”。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期间,集中在广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通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