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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棚房”问题的途径思考

2024-10-29 08:48:27 德育素材网
乡村旅游密度高、链条长、拉动力大,能有效融合一、二、三产业,是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是解决 “三农”问题的朝阳产业,是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我省是农家乐的发祥地,也是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先行军,201x年全省实现乡村旅游收入xx亿元,有xx个旅游扶贫重点村退出,占全省xx个退出贫困村的xx%;使xx万户贫困户xx万贫困人口受益,占全省xx万计划脱贫人口的xx%,201x年乡村旅游的贡献率还会持续增长。
  近年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x〕77号)、201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等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陆续出台,《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x〕55号)等也相继出台,为旅游业的发展坚定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社会企业、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个体陆续投入乡村旅游发展,为我省乡村旅游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但在发展过程中,个别地方为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出现了先批后建、边批边建的项目,大部分乡村旅游景区、接待服务设施出现了占用耕地的情况。目前“大棚房”清理中,我省乡村旅游企业成为重要整治范围,其将对我省乡村旅游的发展产生重创,建议我省在“大棚房”整治过程中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一)针对重大旅游项目,建立旅游、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项目准入审核和管控机制。明确旅游业真正的投资需求,对投资额度和占地规模较大的旅游项目进行前置核准,引导资本投向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区域、项目和业态,严控占地超大的旅游开发项目,鼓励多业态、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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