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重大决策历来是一个敏感领域,党委决策是党委工作职责内最重要的内容和最经常的活动。党委工作条例规定党委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对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征求下级党组织意见;涉及企业全局性的工作和企业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充分听取下级党委、机关和员工意见;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还应当征询专家意见。这些都属于原则性要求,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才能把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落到实处,提高党委决策质量。为此,浅谈五个方面个人的思考。
一、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必须进行深入、充分、全面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可以看到,必须把调查研究与决策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而专家论证的作用恰恰就在于,能够使决策的目标、总体方向以及信息分布都比较清晰地呈现在决策者面前,有利于决策者作出最恰当的判断;同时,使决策者知道自己决策的路径是否真的存在,以及存在的方向,有利于增强决策者对某一决策的信心。因此,专家论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专家通过对决策方案的可行性或不可行性进行研究,发现决策存在的问题,从而尽量避免决策不失误或少失误。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应注意保证专家论证的独立性。不管什么样的决策课题,国企党委都应该让专家根据客观事实得出自己的科学结论,只有这样,才能对领导的决策具有科学价值。绝不可主要领导先下结论,然后让专家千方百计地来论证自己结论的正确性,进而引起误导。这样,专家论证变成了自欺欺人。
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决策听证是指国企党委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意见,特别是听取与决策有利害关系的目标群体的意见,通过民主和科学的方法,把决策变成集思广益的、有科学根据的、有执行力的过程。作为一种程序性决策制度,听证属于决策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增强决策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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