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纲指导基层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党委机关在指导基层建设中,之所以会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感到最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没有遵循规律办事。辩证法是我们认识和掌握规律的科学方法,我们要注重在抓基层的实践中运用好辩证法,处理好六个关系。具体讲:
一、正确处理好抓基层与依靠基层抓的辩证关系
基层官兵是基层建设的主人,只有充分尊重和信任他们,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把基层建设搞上去。这在《纲要》中也有明确规定。应该认识到,领导机关抓基层是实施指导,进行传帮带,而不是取代基层领导的工作。实际上,机关抓基层与依靠基层抓是统一的。机关抓基层是职责所系,依靠基层抓是现实所需,二者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出现大包大揽,越位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强调依靠基层抓不仅没有减轻相反还加重了机关抓基层的责任,只是抓的方式需要改变。比如,在做好《纲要》中规定的八项经常性工作中,我们既要帮助基层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更要帮助基层党支部提高自建能力,这个要求是相当高的。那种一强调依靠基层抓,就认为可以撒手不管、放任自流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
二、正确处理好抓有形与抓无形的辩证关系
所谓有形是指看得见、摸得着,可以直接用数据和硬性指标来衡量的工作,比如基础设施建设等。所谓无形指的是起着潜移默化、日积月累作用的工作,比如思想工作、组织建设等。这两类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形的工作做好了,有助于无形工作的开展。比如,基层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了,吃水、洗澡等难题解决了,可以促使官兵安心工作,这种有形工作有时确实能够起到无形工作起不到的作用。但有形工作又不能代替无形工作,官兵思想上的问题,连队组织建设上的问题等很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