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鲜明导向,充分体现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浙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浙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改革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越是壮阔的征程,越需要坚强领导核心。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各方面全过程。要深入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检察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推进在守正基础上的创新,确保检察改革于法有据,下最大的功夫求最好的实效。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扭住法律监督这个根本职责,找准找实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服务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