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企业,是一个伴随国有大型企业重组上市而出现的新概念,并没有一个完整明确的内涵。“存续”是指集团公司中未上市部分资产或非核心业务。在某些情况下,“存续”企业被当作劣质资产。那么,“存续”企业的出路何在?
何谓“存续”企业
为什么会出现“存续”企业?这是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紧密相连的。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大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992 年之前的改革,主要特点是政府向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市场调节范围;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阶段。其明显特征是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结构、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大规模重组和随后的改制上市。
到 20xx 年年底, 520 家国家重点企业中有 430 户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其中 282 户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资产重组后,在国际市场成功上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把核心业务从集团公司分离,组建中油股份公司。
20xx 年 3 月,中油股份在境外成功上市,筹集资金 33 。 2 亿美元。 6 月中国联合通信公司股票分别在纽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筹资 56 。 5 亿美元。 10 月中石化集团在海外上市,筹资 34 。 6 亿美元。
目前国企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随着大量国企上市以及一些非优质资产的剥离,“存续”企业成为社会关注的普遍问题。
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行内部战略重组,改制上市的中油股份吸收了原集团 60 %的优良资产,其人员仅为集团公司总职工的 30 %;而“存续”部分企业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