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多层次、多环节、全方位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形成合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整体效果。 xx县人大常委会在这一系统工程中,明确工作思路, 突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所任命人员法律素质,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实现全县稳定和发展的良性互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任命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是深化依法治县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有效保证。县人大常委会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广泛开展学法考法,着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所任命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一是围绕中心,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完善,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已达一千三百余部。县人大常委会因事制宜、有的放矢,每年年初召开主任会议,对被任命干部全年学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围绕县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热点有侧重地安排两部以上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制定出详细的学习方案,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下发到“一府两院”。20xx年为推进“三农”工作的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范围内,安排部署了《农业法》、《土地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农村四部八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
二是举办讲座,积极创造学法条件。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学法内容,定期举办高规格的法制讲座,邀请国家、省、市级专家、学者登台授课。截止目前,已举办《建筑法》、《社会保障条例》、《环境保护法》等十一期讲座。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
- 上一篇:强化“四个创新” 扩大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