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按照省局20xx年市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品牌汽车经销商的备案核查工作,不断规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秩序,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
按照x工商办(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市局今年下发了《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市场、企业、法制等科室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按照“谁备案,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各区、县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品牌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工商局,需立案调查的,由市工商局或由市工商局指定所在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二、严格执行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