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上报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委组织部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文件精神进行自查、总结,并对各单位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及时分析总结,现将我区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对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党委和相关责任人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建立失职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吸收的党员,查实后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取消评“优”资格,对任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村支部书记,坚决予以调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规范党员审批程序,2014年,全区共发展党员455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346名,占76.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3名,占40.2%,全区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做法
全区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紧紧围绕三个“严”字,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了党员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一)严格发展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手则》,结合我区发展党员工作现状,突出“四制”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严格发展党员“公示制”,做到公开透明;二是严格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基层党委审批两个“票决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表决的效果和质量;三是严格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四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严把发展重点。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16字……
一、基本情况
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对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党委和相关责任人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建立失职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吸收的党员,查实后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取消评“优”资格,对任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村支部书记,坚决予以调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规范党员审批程序,2014年,全区共发展党员455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346名,占76.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3名,占40.2%,全区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做法
全区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紧紧围绕三个“严”字,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了党员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一)严格发展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手则》,结合我区发展党员工作现状,突出“四制”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严格发展党员“公示制”,做到公开透明;二是严格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基层党委审批两个“票决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表决的效果和质量;三是严格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四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严把发展重点。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1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