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桃花法庭桃花法庭在县委的领导和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审判质效提高,努力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加强立案、信访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
认真做好立案工作,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告状难”、“申诉难”问题,桃花法庭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立案和审监工作,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诉讼。一是设立立案服务大厅,实行法官导诉制度、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二是更新观念,建立有诉必理制度。对于群众起诉或申诉的,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敞开收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半年来,桃花法庭受理当事人信信访50余次,接待来访当事人100余人次。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民事纠纷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化解纠纷、排除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本庭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着眼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重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依法审理好因“三农”问题、企业破产、基金会集资纠纷、拖欠工程款、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防患于未然。三是着眼于社会……
一、加强立案、信访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
认真做好立案工作,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告状难”、“申诉难”问题,桃花法庭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立案和审监工作,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诉讼。一是设立立案服务大厅,实行法官导诉制度、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二是更新观念,建立有诉必理制度。对于群众起诉或申诉的,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敞开收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半年来,桃花法庭受理当事人信信访50余次,接待来访当事人100余人次。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民事纠纷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化解纠纷、排除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本庭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着眼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重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依法审理好因“三农”问题、企业破产、基金会集资纠纷、拖欠工程款、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防患于未然。三是着眼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