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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不再有“农民工”

10-27 德育素材网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问题。这意味着,攸关数亿中国农民工养老问题的制度改革开始破冰。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无疑有助于破解城乡二元体制,表明“农民工”这一特殊的劳动用工制度正走向更深层次的改革。
  应该指出,“农民工”的出现,是中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必然现象,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大潮下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是中国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的现实途径。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长期以来,“农民工”一直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劳动群体,默默奉献于中国工业化进程。农民工“特殊”在哪里——“农民”是其身份,“工人”是其职业。这的确是个“奇怪”的词语组合——农民和工人原本是对职业的一种划分,但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就成为一种特殊的身份标签。也正是在这种对不同身份的认定划分基础上,形成了就业、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分配和保障制度的差异。这其中的利益关系不可谓不“错综复杂”。
  多少年来,农民工的“进城”之旅一直游走在“体制”之外。在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方式。体制内方式主要是通过高等教育筛选机制和城市建设征地等方法,把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体制外方式是农民自发外出务工。农民工虽然在非农业部门就业,但继续保持农民身份,而这正是农民工制度的尴尬之处。
  在现行“体制”下,劳动力市场也因为“身份”被分割成两个市场。一个是农民工市场,劳动力成本没有完全市场化。另一个是城市职工市场,情况“正常”。也同样因为“身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承受市场的“非国民待遇”:使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的事件屡有发生;农民工虽是工人,却不能像现代产业工人那样依靠退休金来养老,而必须像传统农业社会那样仍然依靠“养儿防老”。
  所以说,在工业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农民工”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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