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为”主题促进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是全市法院的共同任务;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受案数量相对平稳和办案要求不断提高,是今年审判形势的基本特点;专项补助继续增加和预算经费相对减少,是司法保障面临的新情况;继续调整司法理念和推进机制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
第一,提高对司法为民重要性的认识。进入新世纪以来,审判形势发生许多可喜变化。然而在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队伍结构越来越优化,司法保障越来越充实的情况下,许多同志却产生了工作难的看法。这似乎与信访压力相关,其实并非根本原因。我们正处在矛盾多发期,大量纠纷难免进入法律程序。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害关系的确定性,增强了矛盾的对抗性,而审判责任的严格化和办案程序的重复性,增强了法官的焦虑心理。这种矛盾的积累,导致社会对司法的不满意、不信任比以往增强。对人民法院来说,没有什么比失去人民理解与支持更危险的事情。对于我们面临的压力,必须从深层次寻找原因。人民法院曾经得到过广泛拥戴,出现目前局面,我们需要搞清楚是群众变了,还是法院变了。必须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法院。近年来,审判机关的某些程序规定和裁判原则,得不到当事人普遍认同。一些法官外在的和内心的优越感,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利益驱动下的“三案”和裁判瑕疵,形成了扩散性的负面效应。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是从政治立场、法治理念入手,解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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