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xx县国税局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全系统推行廉政制度执行公开问责制度,努力构建廉政制度执行效果评价新机制。
一、基层国税部门推行公开问责的重要意义
1、实施公开问责有利于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见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税收管理员是税收政策的终级执行者,如果对税收管理员不加严格约束和规范,那么就会滋生不依法治税,甚至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现象,这势必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实施问责制度,有利于变粗放式管理为集约式管理,让广大国税干部权责统一,切实担负起岗位职责,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依法增强问责的力度,有利于改变“行政不作为”。因此,要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防止违法乱纪,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必须增强其责任心,建立系统完善的问责体系。
2、实施公开问责有利于建立和谐税收关系。实施问责制是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实施问责制就是要强化国税人员对纳税人的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执法亲民、高效、廉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人合理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实施问责制,将权力与责任追究挂钩,有利于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人”意识。近来,总局和省局都要求基层国税机关把纳税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把纳税服务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全力打造服务型国税机关;以设立专业化纳税服务机构为契机,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服务与管理有机融合、征纳双方互信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