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规范国资国企行为
市国资委纪委肩负着16家中央、省属驻益企业及75家市直企业(留守处)的纪检监察工作重任,涉及职工群众4万多人,党员9000余人。近年来,我们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入点,严格按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xx年被评为全市反腐倡廉先进单位,20xx年推行的“多元化监察促国企改革”被评为“20xx年度纪检监察创新和特色工作”。
一、以国资监管为落脚点,实施效能监察
市国资委肩负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任,扮演着国有资产“守护神”的角色,稍有不慎,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群众利益受损甚至滋生腐败。因此,国资委系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放在强化国资监管的监督检查上,从三个方面进行监督:
一是严把改制关。为确保国企改革健康、有序、规范进行,确保各项改制政策执行到位、职工应享待遇落实到位,规避暗箱操作、虚报冒领等行为,委纪委明确规定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把国企改革与党务公开、企务公开相结合,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必须在厂内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职工身份必须经人社部门认定、改制资金使用必须经市改革办审定、身份置换必须经职工签字确认、每一笔核销资产及账目必须经委监察室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予以监督检查。在改制任务完成后,委纪委还会同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对改制期间发生费用等情况进行严格审计,一经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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