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民众对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给予越来越高的关注,《物权法》出台后,现行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来不及调整,但城市的建设改造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城市建设进程也不能因为法律不完善而停止。当前在拆迁的地块大多是以毛地出让方式取得的,沿用的也是原来的政策。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市辖区正在实施的城市房屋许可项目共18个,拆迁范围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总拆迁户数1144户,完成拆迁面积8.37万平方米,完成率58.5%,完成拆迁户数731户,完成拆迁户数比例63.9%;总体上,我市单个项目的拆迁范围都不大,正在实施项目最大的也不过4.76万平方米,总户数约356户,建设单位安排的搬迁计划一般为半年,拆迁计划时间为一年;而实际个别项目拆迁已经拖延了三四年,尚有部分被拆迁户“钉”在那里。从整体拆迁进程可看出,我市拆迁工作举步维艰。为使新旧政策顺利交替过度,避免产生更多的拆迁纠纷和矛盾,如何加快已经实施的开发建设项目,显得尤为重要;也是为下阶段顺利推进城市建设改造,减少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我们对目前正在实施的拆迁项目开展了一些调研,很多问题确实比较棘手。
一、存在的矛盾
(一)被拆迁人的期望值过高。无论从拆迁政策的制定上,还是安置措施的落实上,与被拆迁人的期望结果差距较大。一是地价政策存在不完善,居民在取得土地时只有使用权,但实际使用上,居民可以准永久地使用已取得的土地;特别是对占地面积较大的,拆迁时土地的实际补偿往往较少,由于国家出让地价与征用地价的巨大差距,刺激着居民的趋利心理,他们始终认为自己是“吃亏”的。二是拆迁中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不论政府统一拆迁的还是开发商实施拆迁的项目,客观上补偿标准均存在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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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矛盾
(一)被拆迁人的期望值过高。无论从拆迁政策的制定上,还是安置措施的落实上,与被拆迁人的期望结果差距较大。一是地价政策存在不完善,居民在取得土地时只有使用权,但实际使用上,居民可以准永久地使用已取得的土地;特别是对占地面积较大的,拆迁时土地的实际补偿往往较少,由于国家出让地价与征用地价的巨大差距,刺激着居民的趋利心理,他们始终认为自己是“吃亏”的。二是拆迁中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不论政府统一拆迁的还是开发商实施拆迁的项目,客观上补偿标准均存在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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