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促共识,确保征收方式核定工作组织有力。一是以案说法,在警示中提高认识。针对原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偏高、纳税人和税务人均惯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管理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把转变认识作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核定改为查账的第一任务,集中学习因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造成税务机关败诉的案例,说明核定征收的管理缺陷和税务机关面临的执法风险,帮助税务干部特别是基层税务干部进一步认识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对加强所得税风险管理、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重要意义,为做好征收方式鉴定工作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强化领导,在组织中明确责任。召开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会议,深入解读省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提出“一查一提一降”要求:“一查”即查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户数、占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例、行业分布状况、税额缴纳情况、核定应纳税额纳税人情况等基础信息;“一提”即提高认识,由所得税科和县区局税政二股(科)牵头,明确工作方法、要求、进度和原则等;“一降”即确保核定征收率降至XX%以下,为征收方式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三是注重沟通,在学习中破解难题。每周一固定召开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推进会,税源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中的难题和困难,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通过定期汇报,一方面在各部门之间形成竞争,有效提高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动力;另一方面帮助县区局及时掌握进度,提早做出应对,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细化管理筑基础,确保征收方式核定工作推进有方。一是抓口径细化,推动鉴定工作依法合规进行。建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台账,全面核实是否存在超期鉴定、不应当核定征收而采用核定征收、违规核定征收、超范围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超过规定范围、应税所得率小于会计核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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