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来,本人在省厅纪委、市纪委的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四转一强”,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执纪监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助落实主体责任
作为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我紧跟中央反腐倡廉战略部署,主动协助党委加强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大力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xx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201x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1x年xx市公安局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地、各警种和部门,并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与各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相挂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把好用人关口。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选拔任用全程记录,提拔人选上党委会研究前由纪检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并组织任前廉政测试,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增强纪委力量。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市局纪委委员工作岗位变动等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并为市局纪委增配4名警力,进一步增强执纪监督力量。针对各地公安机关纪检干部人少质弱、个别地方纪委书记缺位等问题,市局在去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纪检队伍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将各分局纪委书记调配到位。各地也对纪检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
二、履行纪委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查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