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根据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城乡人才互助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推进城乡教师互动机制,要遵循“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立足长远、政策引导、城乡互动、自愿报名、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交流方式
1、城乡学校教师互动交流。从中小学中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城镇学校学习进修,交流时间为1年,交流教师要担任一门主要学科的课堂教学任务,每周听(评)课不少于1节,每月上公开课不少于1次。一年结束时,写出年度交流述职报告,分别呈报原学校、交流学校和县教育局人事股。
2、骨干教师联系基层学校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中心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人人要联系基层学校教师,每人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定期到联系学校上示范课,要指导联系对象集体备课、授课、听评课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要将新课改理念、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等带给基层教师,逐步提高联系教师的教学水平。
3、城乡学校中层干部挂职锻炼。每年选派1—2名中层干部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城镇学校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办学思想。
四、保障措施
1、落实经济待遇。城乡互动交流期间按保办发[20xx]21号文件要求,每月补助生活费150元。
2、优化交流环境。学校要根据交流人员的专业及特长,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岗位。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生活设施,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让交流人员进得来、留得住,迅速适应岗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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