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满意度,根据省、市法院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院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五除专项活动”)。现制定实施细则及责任分解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主要解决全院法官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其危害性的认识,纠正广大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转变作风带动行为方式的转变,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激发全体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从而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整改和解决法官队伍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骄横”。主要表现在: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突出,听不得群众的批评和不同意见,或居高临下、颐指气使,或出言不逊、大声呵斥,或拉扯推搡,甚至随意使用警械戒具、滥用强制措施,严重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甚至人身权利。
二是“冷漠”。主要表现在:宗旨意识淡薄,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不能从内心关爱、体恤群众,不能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艰难视而不见,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缺乏起码的同情心和善良心。
三是“懈怠”。主要表现在: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作风松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机械办案、一判了之;案件久拖不立、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无正当理由严重超审限;送达文书、移送案卷期限过长;裁判文书多处瑕疵;案件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