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不发生因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成立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曹阳局长任组长,王鸿、高华、陈黎明、施建超、高松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注册股、监督管理股、法制股、消保股、财务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经检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和各工商所所长组成。
各工商所、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中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各相关股室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
三、职责分工
1、各工商所(含专业所)安全生产职责:
(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
(二)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行为,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不发生因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成立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曹阳局长任组长,王鸿、高华、陈黎明、施建超、高松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注册股、监督管理股、法制股、消保股、财务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经检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和各工商所所长组成。
各工商所、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中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各相关股室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
三、职责分工
1、各工商所(含专业所)安全生产职责:
(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
(二)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行为,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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