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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村活动场所建设“清零”任务实施方案

2024-10-29 09:27:06 德育素材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完成省、市委提出的201x年活动场所建设“清零”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1、完成时限。73个无活动场所村,201x年6月20日前务必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或购置);7月20日前确保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建设标准。新建(或购置)的农村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要设立党员活动室、“两委”办公室、便民服务室等,确保功能齐全。
  3、建设和验收方式。由各村村委会作为实施主体,结合村情实际,编制工程预算,严格履行有关程序,确定施工方,施工过程由乡村两级党组织共同监管。活动场所建设完成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和活动场所建设标准,由乡镇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4、奖补资金。县财政按每个新建(或购置)活动场所9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活动场所建设完成验收达标后,县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至乡镇农经站各村账户。
  二、组织实施
  1、搞好统筹规划。农村活动场所建设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有条件的乡镇、村,还可以统一规划农村活动场所、幼儿园、学校、卫生所、小超市等,形成以农村活动场所为主体的办公、服务、娱乐中心。
  2、严格选址标准。各乡镇确定农村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时,要严格把关,具体标准为:①土地性质属于村集体用地,与个人没有任何争议;②交通便利;③便于群众集中,有适宜学习和娱乐的环境;④院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3、严格资产管理。乡镇党委负责为新建活动场所村协调安排建设用地并办理权属为村集体的《不动产权证书》,为购置活动场所村审核完善房屋购置手续并办理权属为村集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复印件报县委组织部存档。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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