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级”责任体系 打通环保责任“最后一公里”
为切实解决因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影响环保工作成效的问题,xx市坚定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制度建设、机制建立为抓手,创新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了从市委书记、市长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打通了环保责任“最后一公里”。自四级环保责任体系建立以来,201x年(6月、9月、10月)全市空气质量3次进入全国169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该创新做法获省环保厅肯定推广,被《人民日报》《xx日报》等宣传报道。
以关键少数为引领,发挥头雁作用,变环保工作“部门负责”为“领导带头”。针对过去推动环保工作的主要责任在部门的情况,突出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应省上文件制发《xx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级职能部门环保职责。同时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市级“关键少数”推动全域环保工作的引领作用,在全省率先出台《xx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职责》,分别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级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环保职责进行了明晰;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使各级领导干部研究推进环保工作有章可循、履行环保职责考核奖惩有据可依。通过建立起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的责任体系,抓住“关键少数”推动环保责任全面落实,目前环保工作已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行动自觉,成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新动能。
以责任落地为关键,打通最后一公里,变环保履责“上热下冷”为“上下齐心”。针对环保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上热下冷的现象,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