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目标
坚持与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同频共振,集中力量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率和办学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任务,帮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461人,其中学前教育2318人,义务教育15412人,普通高中1213人,职业高中698人,高等教育820人,解决就学困难,不因贫失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帮助更多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培养就业技能,实现家庭增收。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控辍保学”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1.主要任务。完善由“县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共同负责的“五长责任制”,落实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小学、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女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进一步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
2.进度安排。2月、8月春秋季开学前,集中力量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排查,适时把辍学儿童少年送入学校就读。
(二)加快办学条件改善〔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1.主要任务。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三免”机制,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
坚持与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同频共振,集中力量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率和办学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任务,帮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461人,其中学前教育2318人,义务教育15412人,普通高中1213人,职业高中698人,高等教育820人,解决就学困难,不因贫失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帮助更多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培养就业技能,实现家庭增收。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控辍保学”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1.主要任务。完善由“县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共同负责的“五长责任制”,落实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小学、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女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进一步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
2.进度安排。2月、8月春秋季开学前,集中力量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排查,适时把辍学儿童少年送入学校就读。
(二)加快办学条件改善〔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1.主要任务。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三免”机制,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